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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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大于天,为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宗旨,针对年级组和全体班主任,特作如下责任规定:
一、年级组
1.每学期初,年级组按照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安全责任人,提供安全值班名单表。主要有:①每晚查寝人员表;②节假日务必安排人员在校门口值班。
2.节假日期间,年级组提前一天对各班留校学生用纸质统计上报政教处,负责安排人员晚上进宿舍清点留宿学生名单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给相关班主任。
3.相关安全管理的要求、规定、通知、执勤等,年级组要及时向本年级班主任传达。
4.对大型考试缺考名单准确统计,及时反馈给班主任,落实原因。
二、班主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2.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解决班级出现的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3.在班委会和团支部设立安全委员,在班级设立若干安全员。
4.保证晨(午、晚)检专时专用,仔细查看学生精神和身体状态,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5.充分利用晨(午、晚)检、班会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特别注意根据季节变化提醒学生预防疾病,防范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班级内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年级组长和校领导汇报。
8.对有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在家长的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等时予以照顾。
9.协助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做好协议书回执留存。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开展家长安全教育,让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职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工作,特别是保障学生校外安全。
10.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通知家长、报告学校。
12.开展“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骗、防各种伤害事故等安全事项。
13.认真准确采集学生及家庭相关信息。
14.完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政教处、年级组、班主任、分管领导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政教处(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