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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襄阳中考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变化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7日 点击:7119

          

    2015襄阳中考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政策变化

          市教育局公布《襄阳市2015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取消提前综合素质测试(小中考),两考合一考;调整各示范高中招录比例;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指标到校志愿;指标到校有两个志愿可供选择。”与往年相比,今年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有较大变化。昨日,市统招办相关负责人对相关政策的变化进行了解读。

      变化一:两考合一考

      取消提前综合素质测试,一考两用。

      政策:2015年指标到校招生不再提前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市统招办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五中,襄阳一中、三中,及其他各校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分初中学校从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未完成指标到校招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其剩余指标调剂到县(市)区内其他初中,从已过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在初中录取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中、三中正式录取的学生分别采取电脑派校的方式分配到襄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解读:今年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不再提前组织综合素质测试,中考成绩作为指标到校录取的重要依据。这一变化,是根据今年招生政策新要求、新形势进行调整的。有利于完善指标到校录取办法,有利于减轻了学生的考试负担,有利于初中实施教学管理和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学质量。

      变化二:调整招录比例

      去年各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0%用于指标到校,今年调整为襄阳四中、五中85%,一中、三中70%,致远中学、三十六中、二十四中60%。

      政策:襄阳四、五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全市所有初中。将襄阳四中、五中两校在各县(市)区招生计划85%的指标,分别按各初中2015年中考报名人数占所在县(市)区2015年中考报名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襄阳一中、三中、襄阳致远中学、襄阳三十六中、襄阳二十四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襄阳市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市直)所有初中。将襄阳一中三中两校招生计划70%的指标,襄阳致远中学、襄阳三十六中、襄阳二十四中各校招生计划60%的指标,分别按市区各初中2015年中考报名人数占市区2015年中考报名总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各县(市)区属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范围为本县(市)区所有初中。其中各县(市)区一中用于指标到校招生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0%,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解读:提高四中、五中指标到校招生计划比例,加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力度,更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更有效地均衡高中学校生源,同时为更多的优秀学生提供享受指标到校优惠政策的机会,有效控制初中学校“推良不推优”现象的发生。其他学校相应降低比例,主要是基于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取消“三限生”政策的考虑,为优秀学生就读相对优质的高中提供可选择的空间,也是为今年实施“严格按志愿录取”政策提供保障措施。

      变化三:放宽条件

      往年指标到校1:1.5比例推荐,今年所有符合条件学生均可填报。

      政策:参加指标到校学生,必须是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正常转学的学生除外,但转入的学生在毕业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各初中可依据上述条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解读:让每个初中生均能享受到指标到校的机会,同时,遏制部分学生、家长投机行为。往年,有些学生学籍在弱势初中,却在优质初中就读,中考时占用了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到校名额,对其他学生产生不公。

      变化四:两个志愿可选

      指标到校由原来一个志愿调整为今年的两个志愿。

      政策:两个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可选报一个志愿,也可选报两个志愿(襄阳四中、五中两校合并为一个志愿,填报时必须一并填写;襄阳一、三中两校合并为一个志愿,填报时必须一并填写;其他高中一校为一个志愿。录取时,第一志愿优先,第一志愿未录取时,可参加第二志愿录取。

      解读:往年,指标到校志愿只有一个,学生们没有考上四中、五中的指标到校,也失去了享受一中、三中指标到校的机会。两个志愿,扩大了学生选择空间和优质学生就读优质高中的机会。

      今年,襄阳八中、襄阳九中、东风中学不参加指标到校优录。市统招办表示,今年将实行“阳光招生”。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532943,3511115;市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361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