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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阅读次数: 6115    时间:2015-07-05
    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是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师法》、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范》、《湖北省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在学校党委、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基本任务是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运行。
二、教务处的管理工作突出为学生服务、为一线教师服务,积极创造学生学习和教师工作的良好环境和便利条件,推动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制订与修改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
四、负责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协调各年级教师聘任和中期教师调配、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外出观摩学习及教师业务培训、“结对子”工程。
五、协调各年级的月考时间、考场、监考;组织学校期中考试、襄阳市教研室统考;协助校长搞好高考考务工作。
六、负责新生学籍申报、学籍档案管理和学籍异动初审及办理相关手续。
七、负责教职员工的工作量统计与初审。
   八、协助分管校长做好师资建设。负责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工作;负责新增教师的初审;协助政教处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九、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教学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教材、教辅、教参征订。
十二、负责教学环节的检查、收集和处理学生评教意见,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十三、协助教科室搞好教学奖励和教学评估等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配合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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