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襄阳市第三十六中学举行3月第三周升旗仪式。全校教职员工、各年级学生近3000人在学校运动场参加活动。
上图为我校举行2021年3月15日升旗仪式
在升旗仪式上,高二(2)班有玥霖同学做了以“诚信·维权,我的责任”为题的国旗下演讲。
上图为高二(2)班玥霖同学做国旗下的演讲
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高二(2)班的有玥霖,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每年的3月15日,大家知道是什么日子吗?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视的日子。
新闻媒体经常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还有根据记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出现了消费者焚烧自己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品牌手机的事件,并且这种事件被一些消费者演绎成了:“xx手机,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段子。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促进问题解诀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虽然砸的刹那间很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经这一砸就没有了证据。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求厂商赔偿损失呢?所以,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现在,同学们手头上的零用钱增多了,但作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如何成为明智理性的消费者?如何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在这里,建议同学们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在平时的消费中拒绝伪劣商品,不购买“三无”产品,防患于末然。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3月15这一天的事,不是一天能做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是“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口号!记住自己的权益,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来源:政教处 报道:胡仁娇 摄像:罗豪 审核:杨进涛、赵彬